"大数据与普惠金融服务"相关数据
更新时间:2023-10-10普惠金融聚合模式研究报告
2010年之后,随着互联网和IT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与大规模普及,普惠金融在中国获得了爆炸式发展,人们对金融服务产生了大量新需求,金融业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2013年11月12日,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理念正式走入国家级文件。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念融发展规划(2016-2020》,全面阐述了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思路。2016年,G20第十一次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数字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会议通过 《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 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三个文件。其中《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是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并要求下大力气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要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政策层对普惠金融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在政策引导、监管引领、各相关部门协同下,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储蓄、支付等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延伸。截至2018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机构覆盖率达96%,2013至2018年,全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由4.1个增加到7.2个,全国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由3.1张增加到5.5张。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与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融资环境问题备受关注,如何提升现有金融体系对这部分人群的信贷供给质效成为下阶段普惠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我国普惠信贷供给端的主导力量,其他类型的机构,如村镇银行、金融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等,也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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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2014年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访问金融帐户或服务的百分比以金融机构或移动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形式可以使用帐户或金融服务的人口比例2005-2014年发布时间:2020-06-10
- 2011年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15岁以上人口所占的百分比表示在过去12个月内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如合作社)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年龄在15岁以上的百分比)。2011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4年全球158个国家和地区收入最低的40%15岁以上人口从金融机构借款的所占百分比表示在过去的12个月内报告自己(或与他人一起)从银行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这不包括使用信用卡。(收入,最富有的60%,年龄在15岁以上的人)。2014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4年全球157个国家和地区收入最高的60%15岁以上人口从金融机构借款的所占百分比表示在过去的12个月内报告自己(或与他人一起)从银行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这不包括使用信用卡。(收入,最贫困的40%,年龄在15岁以上的人)。2014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4年全球158个国家和地区过去一年中有积蓄的15岁以上的人口百分比在过去12个月内出于任何原因报告以任何方式个人储蓄或预留任何钱并使用任何储蓄方式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15岁以上的百分比)2014年发布时间:2020-07-21
- 2011年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15岁以上的人口通过雇主借钱的百分比表示在过去12个月内向家人或朋友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15岁以上的百分比)。2011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1年全球159个国家和地区15岁以上的人口通过家人或朋友借钱的百分比表示在过去12个月内向雇主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年龄15岁以上)。2011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1年全球159个国家和地区15岁以上的人口通过信用从商店借钱的百分比表示在过去12个月中使用分期付款或信用购买从商店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年龄在15岁以上)。2011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2011年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15岁以上的人口从私人非正式贷款人那里借钱的百分比表示在过去12个月内向私人贷方借钱的受访者所占的百分比。(年龄15岁以上)。2011年发布时间:2020-06-12
- 1960-2017年全球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出口的百分比,BoP该统计数据包含了1960-2017年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出口的百分比,BoP)。2017年中国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出口的百分比)为3.62%。1960-2017年发布时间:2020-07-16
- 1960-2017年全球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进口的百分比,BoP该数据包含了1960-2017年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进口的百分比,BoP)。中国1982为4.397233201581028,1983为5.516549648946841,1984为4.23521176058803,1985为2.733755942947702,1986为3.602811950790861。1960-2017年发布时间:2020-07-16
- 1960-2019年全球243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商业服务进口的百分比)该数据包含了1960-2019年全球243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商业服务进口的百分比)。阿拉伯联盟国家2017年为9.93237070964357(%),2016年为9.85869696583582(%),2015年为10.5994096602877(%),2014年为10.4485090748895(%),2013年为10.2082692951636(%)。1960-2019年发布时间:2020-11-30
- 1960-2019年全球243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进口的百分比(BoP)该数据包含了1960-2019年全球243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进口的百分比(BoP)。阿拉伯联盟国家2017年为8.96474115722178(%),2016年为8.79737156441201(%),2015年为8.76443336263449(%),2014年为8.3077317838863(%),2013年为8.71987304833303(%)。1960-2019年发布时间:2020-11-24
- 截至2020年8月中国中国志愿服务网记录下的中国志愿者数据该统计数据包含了截止2020年8月中国中国志愿服务网记录下的全国志愿者数据。其中全国记录实名志愿者1.78亿人,总共服务过23.04以小时。2020年发布时间:2020-09-01
- 1960-2019年全球241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商业服务出口的百分比)该数据包含了1960-2019年全球241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商业服务出口的百分比)。阿拉伯联盟国家2018年为9.65796807849635(%),2017年为8.76677706667178(%),2016年为8.65789523682578(%),2015年为11.8159484881072(%),2014年为8.01887949802802(%)。1960-2019年发布时间:2020-11-30
- 1960-2019年全球241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出口的百分比(BoP)该数据包含了1960-2019年全球241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与金融服务占服务出口的百分比(BoP)。阿拉伯联盟国家2018年为8.50399864318583(%),2017年为8.26700164367788(%),2016年为9.18200830787444(%),2015年为9.10635403036006(%),2014年为7.81888212207445(%)。1960-2019年发布时间:2020-11-13
- 1999-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卫生服务有限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本数据记录了1999-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卫生服务有限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调查内容为卫生服务有限的家庭的百分比,定义为2个或更多家庭共享的改善的卫生设施。1999-2019年发布时间:2021-01-27
- 1999-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本数据记录了1999-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调查内容为拥有基本卫生服务的家庭所占百分比,定义为与其他家庭不共享的改善的卫生设施。1999-2019年发布时间:2021-01-27
- 1990-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有基本供水服务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本数据记录了1990-2019年全球受访国家有基本供水服务的家庭的调查统计数据。调查内容为拥有基本供水服务的家庭的百分比,定义为在场所内加水或往返取水时间为30分钟或更短的改良水源。。1990-2019年发布时间:2021-01-20
- 2017年4季度中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该数据包含了2017年4季度中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镇数量为21116。2017年发布时间: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