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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2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
为了确保公众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2007年环境保护部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的监测覆盖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状况以及秦山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红沿河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和福清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本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根据《2015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包括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133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线连续监测,23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累积剂量监测;空气监测包括9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气溶胶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沉降物、降水中氛、空气氛化水和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监测;水体监测包括十大流域和18座湖泊(水库)共95个断面(点位)的地表水监测,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30个点位的地下水监测,沿海11个省份48个点位的海水监测和32个点位的海洋生物监测;此外,还包括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土壤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电磁辐射监测。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根据核电厂的环境影响特征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一2001)的要求开展监测,监测的重点是核电厂释放的人工放射性核素,通过与辐射本底水平对比,监督核电厂运行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实时影响和长期累积趋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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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状况以及秦山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红沿河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和福清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5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01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以及红沿河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秦山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福清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防城港核电基地和昌江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6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21澳门环境状况报告2021年发布时间:2022-07-06
- 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去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2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发布时间:2020-09-09
-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2022年发布时间:2023-04-27
- 2012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局之年,环保工作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等重大机遇和挑战。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6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8部,共计16部。截至2011年底,已颁布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与规范类标准21项。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的噪声达标区个数和面积为1382个和7161.17平方公里,覆盖人口数量为6189.149万人。《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工业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9257个和7005个,其中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分别为175个和146个,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9%和2.1%。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4443610.1万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总计为21622.5万元,较去年增长4.2%。 据统计,2011年,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的噪声科研项目9项,已通过验收的噪声科研项目5项;地方共计开展噪声科研项目22项,共计投入噪声污染防治科研经费1216.56余万元。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声环境功能区划;轨道交通减振降噪研究;噪声地图研究;噪声自动监测技术研究等。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计,2011年全国从事噪声振动控制相关产业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总数接近1000家,从业总人数超过3万人。相关行业总产值超过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26%。噪声控制工程与装备年产值为85亿元。 总体上看,2011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二级和三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绝大部分处于一级和二级,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污染较为严重。 据统计,2011年我国各类噪声污染投诉构成为:交通噪声占7.3%,工业噪声占14.6%,施工噪声占41.2%,生活噪声占36.9%。2011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4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3年,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3年,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18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它规范性文件9部,共计28部,涉及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多个方面。截至2013年底,已颁布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与规范类标准22项。 2013年,全国工业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5539个和5958个,其中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分别为91个和93个,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6%和1.6%。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849.66亿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总计为1.76亿元,较去年的1.16亿元,增长51.7%。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级噪声管理机构共395个,噪声管理专职人员共689人,兼职人员共1379人;噪声监测机构共541个,噪声监测专职人员共1780人,兼职人员共3501人。 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建成1012个噪声达标区,覆盖面积10993.8平方公里,覆盖人口数20258.7万人。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二级和三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大部分处于一级和二级,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污染较为严重。据统计,全国环境噪声投诉占环境投诉总数的比例约为39.2%。在环境噪声投诉中,各类噪声污染投诉构成比例为:建筑施工噪声36.4%,社会生活噪声31.9%,工业企业噪声20.3%,交通噪声11.3%。2013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中国雪豹调查与保护报告2018本报告是由中国雪豹保护网络成员合作完成的关于中国雪豹的报告。 10月23日是世界雪豹日,北京大学、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19家保护组织、科研机构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中国雪豹调查与保护报告2018》。《报告》指出,全球雪豹60%的栖息地位于中国,而目前全国的雪豹数量调查覆盖面积仅占雪豹栖息地的1.7%。 《报告》指出,目前雪豹数量调查最大的空缺在青藏高原南部,即喀喇昆仑-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一线到喜马拉雅山脉,其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天山的西部地区。《报告》建议优先加大对这两个区域雪豹的调查力度。建议开展全国雪豹种群调查,提高保护地巡护监测管理能力,建设社区综合保护示范地,制定重点雪豹景观综合保护规划,建设并完善雪豹中国网络。 《报告》由中国雪豹保护网络发起单位联合撰写,是对我国参与雪豹调查和保护的多个机构成果的首次全面梳理,基本反映目前各机构对中国雪豹的了解程度和雪豹保护状况。中国雪豹保护网络是由北京大学、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雪豹保护平台。 雪豹是亚洲高寒山地的顶级捕食动物,有“高海拔生态系统健康与否的气压计”之称,分布区域跨越中国及哈萨克斯坦、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蒙古国等12个国家,在我国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新疆、甘肃、四川、云南和内蒙古等省区,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18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使我国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底,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1部;人民政府制定规章14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3部,共计38部。其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综合类32部;单项类6部,涉及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固定源噪声等。截至2010年底,已颁布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与规范类标准20项,目前正在制定修订的环境噪声类标准14项。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环境建设进步明显。全国已建成的噪声达标区个数和面积由2002年的2463个、13332.4平方公里,上升到现在的4037个、28875.5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14个省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365个地市级环保部门、2218个区县级环保部门也开通了热线,开通率分别达91%和79%;1891个环保部门实现了24小时人工接听。同期,全国工业污染源噪声治理投资总计达到90906.6万元,工业企业噪声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十一五”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国家与地方开展噪声科研项目62项,投入噪声污染防治科研经费3000余万元。2010年全国从事噪声振动控制相关产业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总数已超过600家,从业总人数超过2.4万人,行业总产值超过110亿元,年均增长约10%。 我国城市区域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呈逐年好转趋势,但从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情况来看,我国城市道路两侧区域夜间声环境质量较差,2010年达标率仅为37.3%。 “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各年噪声污染来信投诉平均达到250000件左右。其中,2009年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来信与来访批次分别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总批次的36%和26%,居各类污染信访比例的第二位。2010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6年共印发29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全国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市(州)新增2个,13个省(区)所辖的25个市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2016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11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92.2 %,夜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74.0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 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8 dB(A)。 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 %),办结率为99.1%。其中,工业噪声类占10.3%,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36.6%,交通运输噪声类占3.0%。 2016年,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6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6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5年,国家、地方颁布了9部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规范,各省(区、市)制定印发了29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1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7911个点位。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值为54.1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0dB(A),4a类功能区(即: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污染仍较为严重。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建设了1556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其中,2015年新建894个。 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办结率为99.5%。其中,工业企业噪声类占16.9%, 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21.0%,交通噪声类占12.0%。 2015年,环境保护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9个,其中有131个项目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影响,噪声污染防治费用为42.2亿元。全国老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86个和76个,噪声污染治理投资总计为2.79亿元。 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功能区划调整、新生产机动车型噪声型式检验、绿色护考、达标区创建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5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22中国环境公益机构湿地保护项目调研报告2022年发布时间:2022-11-21
- 2013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2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环保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一年。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2年,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24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12部,共计37部。截至2012年底,已颁布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与规范类标准21项。 2012年,全国工业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5390个和5565个,其中噪声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分别为105个和113个,分别占项目总数的1.9%和2.0%。全国施工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合计500.5亿元,其中噪声治理投资总计为1.2亿元,较去年的2.2亿元,减少45.5%。 2012年,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的噪声科研项目10项,通过验收的噪声科研项目3项;地方共计开展噪声科研项目9项。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国家噪声振动标准、规范研究;声环境功能区划;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研究;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研究及噪声地图研究等。 2012年,全国从事噪声振动控制相关产业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总数约900家,从业总人数约3万人。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达到160亿元,其中噪声控制工程与装备的产值约为92亿元。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环保部门没有设立专职部门或安排专职人员开展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噪声管理专职人员数量为368个,兼职人员数量为3297个;噪声监测专职人员数量为608个,兼职人员数量为2638个。 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成的噪声达标区个数和面积为1166个和10132.2平方公里,覆盖人口数11048.4万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二级和三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绝大部分处于一级和二级,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污染较为严重。2012年,我国环境噪声投诉数据占环境投诉总数的比例约为42.1%,回复率为100%。在环境噪声投诉中,各类噪声污染投诉构成为:生活噪声占65.4%,施工噪声占25.0%,工业噪声占7.4%,交通噪声占2.2%。2012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5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4年,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4年,各省(区、市)制定印发了26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了14项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与规范类标准。2014年,全国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5951个和6597个,噪声污染治理投资总计为1.10亿元,较去年的1.76亿元有所减少,减少37.9%。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噪声管理机构共451个,噪声监测机构共502个。全国有18个省(区、市)建设了662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 2014年,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开展了噪声达标区建设,共建成达标区1974个,覆盖面积1.4万平方公里,受益人口超过2.4亿人。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二级和三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一级和二级,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污染仍较为严重。据统计,2014年全国环境噪声投诉占环境投诉总数的比例为56.4%,相比2013年上升了16.6个百分点。在环境噪声投诉中,社会生活噪声类占60%,建筑施工噪声类占29%,工业企业噪声类占9%,交通噪声类占2%。2014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8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以及东部人口密集区,移动源对细颗粒物(PM2.s)浓度的贡献高达10%至50%以上。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贡献率会更高。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工程机械160多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亿多千瓦,车用汽柴油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2018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7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以及东部人口密集区,移动源对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贡献高达20%至40%。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贡献率甚至会达到50%以上。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工程机械160多万辆,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亿多千瓦,车用汽柴油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2017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当前,我国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9亿辆,尾气排放氮氧化物584.9万吨,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0%,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以及东部人口密集区,机动车对细颗粒物浓度的贡献达到30%左右,在极端不利的天气条件下,贡献甚至会达到50%以上。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2016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影响人体健康,损害生态安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作为污染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并贯穿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多方利益。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保护人体健康的现实需要。2016年发布时间:2021-04-21
- 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中向好。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96.3%,近岸海域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4.6%,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等近岸海域,超标要素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2018年发布时间:2020-05-12
- 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变化。固体废物管理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整体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17年发布时间: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