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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12三明医改 星星之火
词汇表
进口药品限价:为加强医保进口药品的用药管理,三明市对公立医院进口药品实行限价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医保进口药品的,如有同类型国产药品而不使用,需使用进口药品的,则按照同类型国产药品的价格限价结算,超出限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持,限价结算的进口药品涉及10余个品规;使用进口药品时必须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未征得患者同意使用进口限价药品引起的纠纷,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三明两票制:药品采购按照“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模式,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开一次发票,配送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且货票同行,杜绝假劣药流入。
住院周转金制度:为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周转的压力、减轻病人预缴住院费用负担,三明市从 2012年起,从医保基金中预拨医院一个季度的资金为病人住院周转金,以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额,患者只需预缴500、1,0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 1,000元)即可住院,院按医保政策即时结算。预拨数以各定点医疗机构上一年度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的季平均额计算。
第三次精准补偿:为进一步减轻三明市参保患者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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