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相关数据
更新时间:2024-12-04为了确保公众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的监测覆盖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2017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本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2017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包括11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在线连续监测,22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累积剂量监测;空气监测包括10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气溶胶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沉降物、空气(水蒸汽)和降水中氚、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监测;水体监测包括十大流域和20座湖泊(水库)地表水监测,3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31个城市地下水监测,沿海11个省份海水和海洋生物监测;此外,还包括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土壤监测,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电磁辐射监测。
【更多详情,请下载:2017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
- 2017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为了确保公众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的监测覆盖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2017全国辐射环境质 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7年发布时间:2020-03-24
- 2018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为了确保公众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的监测覆盖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2018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8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015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状况以及秦山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红沿河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和福清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5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01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以及红沿河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秦山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福清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防城港核电基地和昌江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2016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19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本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2019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包括12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2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累积剂量监测。2019年发布时间:2021-03-04
-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的历史性成效,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发布时间:2022-05-10
- 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发布时间:2024-01-30
- 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去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2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发布时间:2020-09-09
- 2020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07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4%,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74.4%;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3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8dB(A)。2020年发布时间:2020-11-16
- 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举措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2017年发布时间:2020-03-24
- 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以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2019年发布时间:2020-12-09
- 2018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声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7年,共印发185份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7个城市首次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16个省(区)所辖的29个城市完成了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 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66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2.0 %,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74.0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9 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1 dB(A)。 2017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涉及环境噪声的投诉55.0万件(占环保投诉总量的42.9 %),办结率为99.7 %。其中,工业噪声类投诉占10.0 %,建筑施工噪声类投诉占46.1 %,社会生活噪声类投诉占39.7 %,交通运输噪声类投诉占4.2 %。 2017年,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等工作,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7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9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声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2018年,全国共发布203份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有75个市(州、盟)、223个县(区)开展并完成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 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和夜间)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和夜间)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736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2.6%,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73.5%。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4dB(A),夜间为46.0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0dB(A),夜间为58.1dB(A)。 2018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35.3%,仅次于大气污染,排第2位。在全国噪声问题举报中,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以43.0%的比例占据首位。 2018年,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等工作,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8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20年8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0年8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6%,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0.1%。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5.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2020年发布时间:2021-04-13
- 2020年7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0 年7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3%,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8.7%,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0.1%。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4.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2个百分点。2020年发布时间:2021-04-13
- 2020年6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0年6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0%,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4%。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5.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上升0.1个百分点。2020年发布时间:2021-04-13
- 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6年共印发29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全国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市(州)新增2个,13个省(区)所辖的25个市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2016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11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92.2 %,夜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74.0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 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8 dB(A)。 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 %),办结率为99.1%。其中,工业噪声类占10.3%,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36.6%,交通运输噪声类占3.0%。 2016年,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6年发布时间:2020-03-16
- 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6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报告显示去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19年发布时间:2020-06-06
- 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围绕“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言资政。2018年发布时间:2020-03-24
- 2016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5年,国家、地方颁布了9部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规范,各省(区、市)制定印发了29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1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7911个点位。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值为54.1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0dB(A),4a类功能区(即: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污染仍较为严重。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建设了1556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其中,2015年新建894个。 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4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办结率为99.5%。其中,工业企业噪声类占16.9%, 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社会生活噪声类占21.0%,交通噪声类占12.0%。 2015年,环境保护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9个,其中有131个项目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影响,噪声污染防治费用为42.2亿元。全国老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施工项目和竣工项目总数分别为86个和76个,噪声污染治理投资总计为2.79亿元。 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功能区划调整、新生产机动车型噪声型式检验、绿色护考、达标区创建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2015年发布时间:202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