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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续期:对商业地产投资和定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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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需在到期前申请有偿续期,但缺少可执行的全国层面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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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中国开始允许土地使用权以租赁的形式向私人转让,土地使用年限视土地用途而定;其中商办和工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40-50年,住宅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多年来,土地使用权的到期和续期问题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也引起了商业地产投资人的重点关注。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出让的商办用地剩余年期开始减少至20年之内,这一-议题在 下一个十年将变得更加具有时代意义。据世邦魏理仕预计,至2030年, 中国18个主要城市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少于20年的单-业权商办物业总面积将增加到约3,000万平方米,其中不仅约70%在一线城市,而且,约70%位于核心区位。随着城市更新今年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且成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议题,建立明确、可行的土地使用权续期机制将至关重要,这不仅能让这些“老旧”物业重获新生并进而成为推动经济升级转型的房地产载体,同时也为投资人带来新的机遇。商办用地需在到期前申请有偿续期,但缺少可执行的全国层面指导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十二章第三百五十九条,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且,《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2019年版)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不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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