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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选择纺织业调研报告4:谁来守住污水处理的责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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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环保组织的调研结果则显示,印染废水集中处理存在严重问题。集中处理的技术和能力都不是万能的,由于责任不清,导致对预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进而导致污水排放超过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实际上带来的是污染集中排放、环境集中污染。
详情描述
2012 至2013年间,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江南、朝露环保、环友科技等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三期纺织业调研报告,对中国纺织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多次梳理,为政府、品牌、供应商提供建议。面对社会对纺织业水污染影响和企业大面积超标排放的质疑,纺织业多个利益方经历了从否认、抵触到正视问题的显著转变,部分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纺织品牌和供应商已经开始积极行动。然而,对于解决纺织业水污染的路径,业内依然存在不同意见。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印染企业纳管排放带来的污染的责任应该全部由接收废水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承担,而不该追究企业的责任。加之要达到大幅加严的印染废水排放标准,面临土地、资金等现实挑战,他们要求大幅放松间接排放标准,并且希望摆脱对企业纳管排放的监控。若没有纳管企业的配合,集中污水处理厂很难保证对污染物进行充分的处理。处理厂的规模和处理类型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处理不同类别和流量的污染物。仅由集中处理厂承担排污责任的观点,并不能有助于解决中国水环境问题的解诀。因此,有必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避免企业超标排污进入集中处理厂,保证集中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和处理效果。回应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反复要求,在绍兴柯桥、湖州长兴等印染产业密集地区,开始建设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意在以更宽松标准接收周边企业印染废水;与此同时,环保部也在11月5日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将专门服务于纺织染整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放宽至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放宽至1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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