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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跑者”制度上海试点研究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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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跑者”制度上海试点研究II期 我国以法律形式将“节约资源”明确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将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和单位GDP二氧化氮排放下降明确为各级政府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 26 号),明确提出:要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研究确定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先进水平,制定“领跑者”能效标准。将“领跑者”能效标准与新上项目能评审查、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的更新换代,促进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2015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简洗衣机、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在“十一五”期间,上海市推进实施了一大批投资少、见效快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改项目,并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但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完成,全市以“结构调整”、“节能技改”为主要方式的工业领域节能潜力和空间己日益缩小,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的成本将越来越高,难度将越来越大,要实现“十二五”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18%和碳排放强度下降19%的目标,探索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建筑和交通领域节能,持续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利用效率等,将成为推进节能的必然选择。 【更多详情,请下载:“领跑者”制度上海试点研究II期】
详情描述
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消耗强度高、利用率低的问题日益凸显,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与日俱增;家电产品激励政策退出后,低能效产品又重新抢占了市场份额;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导致其难以合理地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另外,目前能效标识的实施方式也很难完全杜绝能效虚标的现象,这些因素都不利于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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