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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11月中国金融业会计、财税及监管法规信息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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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报告来自普华永道。内容包括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发展、财税法规更新等内容。
详情描述
财政部于2015年11月份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如下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指导,该《解释》所提及的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2015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一)投资方对于因其他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 (二)对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后续会计处理; (三)对于子公司发行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计算; (四)母公司对于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会计处理;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于等待期内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影响。 IASB已发布了一项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修订,将生效日期推迟一年至2018年。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核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决定,并将HKFRS15“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有效日期由2017年1月1日延迟至2018年1月1日。 【更多详情,请下载:中国金融业会计、财税及监管法规信息快递 (2015年8-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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