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强国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4月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以下简称《支持科创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境内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为前述有关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可享受有关的进口环节减免税待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连同其他有关部门随即还发布了与《支持科创进口税收政策》配套的《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上述进口优惠政策的相关具体事项予以明确,例如享受优惠的进口单位需具备的条件以及核定部门,已经征收的应免税款的退还条件,进口单位对进口增值税的免税自主选择权,以及进口免税货物的管理使用要求和违规惩戒规定等。None 镝数聚dydata,pdf报告,小数据,可视数据,表格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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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评论:用好十四五进口免税政策赋能科技创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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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2021
    来源德勤
    数据类型数据报告
    关键字税务, 科技创新, 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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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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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简介

    为了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科技强国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4月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以下简称《支持科创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境内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为前述有关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可享受有关的进口环节减免税待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连同其他有关部门随即还发布了与《支持科创进口税收政策》配套的《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上述进口优惠政策的相关具体事项予以明确,例如享受优惠的进口单位需具备的条件以及核定部门,已经征收的应免税款的退还条件,进口单位对进口增值税的免税自主选择权,以及进口免税货物的管理使用要求和违规惩戒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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