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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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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国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严格贯彻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版条例),紧紧 围绕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的决策部署,着力 提升全国海关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 对海关工作的了解、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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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19年度全国海关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关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电话: 65195744; 电子邮箱: gwgk@customs.gov.cn。 全国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版条例),紧紧围绕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全国海关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海关工作的了解、信任和支持。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 着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海关实际制定印发《海关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2019年度海关政务公开领域重点推进的5个方面20项工作,均已推动完成。新版条例出台后,指导各级海关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公开审查规程、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等配套制度文件的修订完善,确保有序街接、平稳过渡; 2019 年9月,组织召开海关系统政务公开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班,邀请权威部门权威专家就新版条例进行专题解读授课;北京、宁波、厦门、青岛、济南、黄埔等直属海关也分别组织本关区条例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为海关系统贯彻落实新版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 【更多详情,请下载:全国海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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