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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年12月LPR报价的点评:LPR不降是否还能实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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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从价格维度、数量维度对LPR不降是否还能实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进行了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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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年12月LPR报价的点评:LPR不降是否还能实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 点评: 部分投资者认为,今日(12月20日) LPR利率没有下降便无法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我们认为,这个观点低估了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作用。LPR改革对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作用体现在价格和数量两个维度。价格维度:第一,即使LPR不下行,改革即可以解决贷款定价过程中的隐形下限和协同定价的问题,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第二,LPR本身也正在逐步下行,1YLPR巳经较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低了20bp。数量维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贷款与LPR挂钩,因此改革对于社会融资成本降低的作用亦会越来越明显。 ◆价格维度 前期一些银行以贷款基准利率的0.9 倍作为实际贷款定价的隐形下限,而且银行之间还存在着协同定价的现象。为何上述现象会在贷款市场长期存在?一方面这是由于我国货款市场的竞争不够充分,是更接近于垄断的垄断竞争市场;另一方面是由于金融机构在贷款定价过程中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锚进行定价。当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们观察到上述情况正在好转,不仅LPR利率下行了,而且新发放的货款中利率的加点幅度也在正在降低(或说是减点贷款的占比在提高)。 【更多详情,请下载:对19年12月LPR报价的点评:LPR不降是否还能实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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