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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垃圾分类系列报告之三:垃圾收费定量国际对比,中国计量征收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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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国常会审议通过固废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垃圾排放收费入法预计将提升征收的规范性,同时激励居民前端分类和减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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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产生者付费原则,垃圾排放收费入法 2019年6月国常会审议通过固废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垃圾排放收费入法预计将提升征收的规范性,同时激励居民前端分类和减量化。 理论人均承担年垃圾处置费约57-82元 我国垃圾处置费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8年内地垃圾填埋和焚烧产能分别约48.9万t/d、38.6万/d,测算每年全国城镇人均理论承担吨垃圾收运处置费为57.2元,若将国补电价同样纳入居民承担部分进行考虑,全国平均约为64.5元/(人·年);到2020年随着垃圾处置产能的增加和收转处置总支出的增加,人均吨垃圾收运处置费上升到70.6元/吨(以2017年城镇人口测算),考虑国补电价部分为81.8元/(人/年)。 国际对比:吨垃圾处置成本约140-205元,日欧垃圾费为我国数倍 (1)国内吨垃圾填埋和焚烧收运处置费(含国补电价)平均水平分别为140元/吨、205元/吨,我们根据目前各个城市征收标准,推算厦门/重庆/北京/深圳吨垃圾收费标准分别约106/85/58/35元/吨,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尚无法覆盖垃圾处置成本,存在提升空间。(2)日本吨垃圾处置成本约2077元人民币,居民吨垃圾收处费为270元/吨,人均收费98.6元/年/人,政府支出约占处置成本80%。 【更多详情,请下载:环保行业垃圾分类系列报告之三:垃圾收费定量国际对比,中国计量征收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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