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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存量商业个人按揭LPR定价转换点评:中期维度,存量按揭利率有望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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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存量商业个人按揭LPR定价转换点评:中期维度,存量按揭利率有望逐步下降 2019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主要内容包括: 1)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之后,不得发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2)定价基准转换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可以将原合同定价方式转换为LRP基准加点(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剩余合同期限内不会变化;也可以将原合同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LPR 基准加点数值=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第一个重定价日之前,执行的利率水平=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之后,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重定价协商:金融机构与客户可以协商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商业性个人房贷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更多详情,请下载:房地产行业存量商业个人按揭LPR定价转换点评:中期维度,存量按揭利率有望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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