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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结构化发行放大违约风险的市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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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2018年以来债券市场结构化发行现象在违约事件中频繁出现。虽然结构化发行表面上起到了维持债券滚动发行、维护市场信心的作用,但结构化发行下债券发行人真实融资成本升高、流动性管理难度上升,放大了发行人的资金压力与违约风险,同时也导致信用风险向资金端外溢,扭曲了债券市场风险定价机制,影响投资者风险偏好。2019年5月“包商银行事件”以来,监管机构加强对同业市场的监管整治,同时对结构化发行现象进行了较为严格的摸底检查,对结构化发行现象起到遏制作用,有利于缓解违约事件的市场影响。
详情描述
一、债券市场结构化发行的模式和特点 不同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的结构化分层设计,债券的结构化发行是发行人或发行人联合私募资金(过桥方)通过券商资管、信托资管或基金专户等通道方设立资管计划,在债券发行的一级市场上购买债券,实现债券满额成功发行。在债券发行完成后资管计划作为债券持有人,再将所持有的债券在资金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所得资金再用来偿还过桥资金,从而实现过桥方的退出。 目前债券市场上结构化发行模式主要有三种:“发行人购买资管产品的平层”、“发行人购买资管产品的劣后级”与“发行人自购债券并质押融资”。在前两种模式下,发行人实际融资规模大致等于资管计划认购债券金额减去发行人所认购资管计划金额,可以视作发行人对所发行债券进行一定程度的质押担保;而在第三种模式下,发行人的融资实质上来源于对债券进行质押回购,而不是债券发行,发行人的实际融资规模取决于债券的质押率,即债券的回购融资能力。 从融资成本来看,债券结构化发行表面上可能降低了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但实际上发行人承担的资金成本远高于票面利率,除正常的债券利息、债券承销费用外,结构化发行模式下,发行人还需要承担资金过桥费,资管通道费、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发行人选择结构化发行债券可以认为是在信用收缩,融资渠道收紧大背景下,为维系现金流的一种被动选择。 【更多详情,请下载:债券结构化发行放大违约风险的市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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