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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专题报告:从“棚改”到“旧改”,还有多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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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旧改”似乎有望接力“棚改”,成为拉动投资、稳定内需的新工具。 棚改早期以实物安置为主,15年起转向货币化安置,18年开始又回归实物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主要有居民自主购买、政府直接购买以及货币直接补偿三种方式。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减少的回迁房建设面积为2.05亿平米,棚改货币化安置又从市场购买商品房2.5亿平米,一减(无需重建安置房)一加(拉动商品房销售),相当于减少了近4.55亿平米库存。 “棚改”和“旧改”的区别在于,旧改不涉及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问题,主要是更新改造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从而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 棚改资金主要来源于开发性金融(棚改专项贷款)、公共财政支出、其他资金等。2014年4月起,央行通过PSL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2016—2017两年,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中,政策性银行贷款占比分别为80%和71%。相比开发性金融,财政支出的体量不大,在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中的占比不高,主要发挥资本金支持的作用。其他资金占比较小,主要包括PPP模式引入的民间资本、债券融资(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等,但是在地方债务“开前门、堵后门”的政策导向下,18年以来棚改专项债实现稳步增长。 【更多详情,请下载:固定收益专题报告:从“棚改”到“旧改”,还有多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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