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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及公用事业行业排污大数据之二:大数据跟踪全国2000家火电厂,从月度排污量预测火电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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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及公用事业行业排污大数据之二:大数据跟踪全国2000家火电厂,从月度排污量预测火电发电量 报告要点 ■鲁苏浙地区电力生产企业较多,其中火电企业占比90.8% 电力行业与造纸行业共同于2017 年下半年完成核发排污许可证,即最迟至2018年1月开始,所有已经拿到排污许可证的电力企业理应开始对外披露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截至2019年10月10日,共有2,199家电力企业获发排污许可证,其中火电企业1,996家,占比90.8%;按照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山东省(357家,占比16.2%)、 江苏省(214家,占比9.7%) 和浙江省(140家,6.4%);按照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来看,也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江苏、山东等省, 总体来看,与火电装机容量区域分布趋同。 ■实际排放量情况:历史数据较多,披露及时性有待提高 剔除异常值后,火电企业共有1,850 家企业获发排污许可证,但受制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因素,能够连续完整披露排污量数据的企业占比并未达到100%。选取2018年1-12月有连续非零排污数据的企业(共578家)作为分析样本,分省份对比各省2018年第二产业GDP与污染物排量的情况(以NOx为例),总体来看二产GDP体量较大的省份排放污染物也比较多。 ■火电发电量及污染物历史拟合及未来预测效果较好 选取每对相邻月份中非零非空数据作为样本进行环比增速的计算,火电企业样本数量约1,000~1,400个。定量来看,颗粒物、SO2及NOx本身走势高度吻合,同时回溯后火电发电量环比数据与颗粒物、SO2及NOx排放量环比数据呈非常高正相关,R2达到了0.94。利用回归方法,对2019年7-9月实际发电量同环比数据进行回测, 2019年7月预测值相对较为准确,同比值相差仅为0.1%,8月环比值相差0.8%,而9月数据相差较大,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9月样本数据过小,无法反应客观事实(最重要原因); 2)火电行业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数据影响拟合结果; 3)统计范围及预测存在差异。 【更多详情,请下载:环保及公用事业行业排污大数据之二:大数据跟踪全国2000家火电厂,从月度排污量预测火电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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