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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系列之八:税制改革大幕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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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再出新政。近期,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主要提出三项改革措施:第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在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和地方各享50%,这对于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意义重大。第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增值税留抵迟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这将有助于保障财政负担在地区间的公平性。第三,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征收将由原来的中央政府独享方式,稳步下划至地方,以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并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财政收入放缓,地方财权偏低。《方案》出台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短期原因:财政收支矛盾,亟待补充税源。去年以来,受经济增速下滑及减税降费影响,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雪上加霜。而基建投资成为补短板、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积极财政加力提效意味着财政支出必须保持刚性,因而财政收支矛盾凸显。 【更多详情,请下载:财税改革系列之八:税制改革大幕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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