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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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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阐述了其上市情况、风险提示以及联系方式。
详情描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合计持有公司55.04%股份的主要股东联想控股、孙陶然、鹤鸣永创、孙浩然及陈江涛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一个交易日的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此外,孙陶然作为公司董事长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更多详情,请下载: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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