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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批9家:宁波容百新能源-科创板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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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产生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详情描述
科创板首批9家:宁波容百新能源-科创板招股书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实际控制人白厚善及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容百发展、容百管理、容百科投、遵义容百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更多详情,请下载:科创板首批9家:宁波容百新能源-科创板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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