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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趋势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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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2019 年 4 月,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动态涉及人格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开放、平台治理、人工智能政策等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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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趋势洞察 4月20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此次是继2018年8月人格权编草案首次公开亮相后再次提请审议。与其他各编不同,人格权编草案并没有专门的人格权法作为支撑,而是对分散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编纂,相当于“另起炉灶”。人格权与物权、合同、侵权、婚姻和继承各编并立,独立成编也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最大亮点之一,进一步完善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最早对人格权进行立法,在“民事权利”部分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实施二十多年后,我国民法典继续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除对人格权进行一般规定外,在之前基础上补充规定身体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纵观全文规定,人格权编草案具有较强的“科技性”,对基因科研、“AI 换脸”、人体试验、个人信息保护等前沿科技问题都进行了回应,努力寻求科技发展与人格权保护的平衡。 规范“AI换脸”。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犯肖像权事件屡见不鲜,在传统PS图片处理基础上,深度伪造(DeepFake) AI 换脸盛行,不法者将该技术用于鬼畜创作、情色电影,甚至进行“色情复仇”,篡改视频证据等。DeepFake 2. 0不仅能进行AI换脸,还能伪造人的声音、习惯、动作等。因此,人格权编草案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的规定。 【更多详情,请下载: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趋势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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