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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药行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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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药行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此前2018年11月,由医保局主导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并且在2018年12月17日公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本次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布。 带量采购的执行将会涉及到三医联动 带量采购虽然此前已经公布中 标结果,但是各省的细节文件除了上海发布一部分之外,其他有待后续落实。而具体的执行,既有上游端企业需要确保供应的产品始终保持统-一的质量标准,也有下游医院端对于采购的量能够确保医生一年内用完,还有医保局对于支付标准的制定等,这就需要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三个部门的协同,本次国务院层面发布文件,可以确保三医联动更加协调。 卫健委层面需 要确保采购的量真正落实 在本次文件发布后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提到,.卫健委应该“对医疗机构用药的临床指南、仿制药替换以及协议的履行作出要求,确保医疗机构使用中标产品”,并且“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一些政策与之相背离或者是冲突的,应该做适当调整,比如药占比的问题,比如“一品两规”问题,围绕改革进行推进"。 【更多详情,请下载:化学制药行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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