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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税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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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我国未来如果采用“公募基金+ABS”的模式,将存在证券投资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等多个层级主体,其底层资产属于房地产,交易与经营行为对应的税种较多,税率较高,不同的持有架构、资产情况和时点会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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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税制问题研究 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税制问题研究 摘要:REITs作为一种高质量、成熟的金融产品,既是“大资管”时代实现我国金融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又对我国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重要意义。税收优惠政策是REITs得以在欧美国家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不动产的交易和经营税负较重,客观上制约了REITs的收益率。我们的分析显示,推出REITs可开拓税源,增加税收收入,同时对建立规范的税收制度具有积极作用。有鉴于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REITs的税收中性原则,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驱动REITs,尤其是租赁住房REITs在中国的规模化发展。本报告承接本课题系列的前三份报告,对REITs税制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 探讨了REITs税制问题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在“公募基金+ABS”的模式下,目前公募REITs税收制度面对的核心问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光华思想力”REITs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包括:刘俏、张峥、刘晓蕾、杨云红、周芊、李文峥,朱元德,徐爽、范熙武等。本报告主要由刘俏、李文峥、张峥、周芊、于嘉文撰写。课题组特别感谢闫云松先生有关证券化及房地产税收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建议。 【更多详情,请下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税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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